当前位置:首页> 学习园地> 查看内容 |
问题: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20年第10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次招标计划一次购买三年的服务,每年500万元,请问:
1.本次招标的标的额是按一年500万元计算还是按三年1500万元计算?
2.合同是否能一年一签,根据供应商服务情况及预算批复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3.续签金额是否必须为500万元?能否根据供应商服务情况和次年的预算批复情况增加或减少续签金额?
解析:
1.如果一次签订三年的合同,采购的预算就应该是三年预算的总和,即1500万元。
2.如果一次采购三年的服务,三年的服务是一个合同,应该一次签订。考虑到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预算批复因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特殊情形的处理方案。一年一签的做法不合适。
3.如果采购人希望按年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来年合同,则不应该一次采购三年的数量。
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 成城大厦A座 |
![]() 官方公众号 |
电话:0531-83191882 邮箱:[email protected] | |
网站声明 技术支持:山东科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Copyright © 2025 2024年精准一码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8014730号-1 |